客户隐私声明
1. 谁负责,您可以联系谁?
位于科隆的 Manuel Busch 负责处理您的个人数据。上述官员仅承担数据保护法规含义内的责任。对于任何数据保护疑问,您可以联系我或我的数据保护官员,如下所示:
负责任的
公证人Manuel Busch
地址:Richard-Wagner-Straße 1-3
邮编:50859 科隆
电话:+49 2234 946780
传真:+49 2234 49139
电子邮件: info@notar-busch.de
数据保护官
硕士先生-告知。奥拉夫·坦蒂
GDI 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协会 mbH
弗莱尔大街 61 号
58097哈根
电话:+49(0)2331 / 356832-0
传真:02841 9056 90
电子邮件: datenschutz@gdi-mbh.eu
2. 我们处理哪些数据以及数据来自哪里?
我们处理从您或您委托的第三方(例如律师、税务顾问、经纪人、银行)收到的个人数据,例如B.
- 个人数据,例如B. 姓名、出生日期和地点、国籍、婚姻状况;在个别情况下,您的出生登记号码;
- 联系方式,例如例如邮政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 如果是房地产合同,您的纳税识别号;
-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B. 如果是婚姻合同、遗嘱、继承合同或收养,还需要提供有关您的家庭状况和资产的数据,并在必要时提供有关您的健康或其他敏感数据的信息,例如B. 因为它们可以证明您的法律行为能力;
- 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来自您与第三方的法律关系的数据,例如B. 在银行的档案号码或贷款号码或帐号。
我们还处理来自公共寄存器的数据,例如B. 土地登记册、贸易和协会登记册。
3. 数据处理的目的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为公证人,我们担任公职。我们的官方活动是为了执行一项符合公众利益的任务,有序、预防性司法,从而符合公共利益,并行使官方权力(第 6 条第 1 S 款) . 1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GDPR) 的字母 e。))。
您的数据只会被处理,以便根据我们的官方职责开展您和参与交易的任何其他人员所要求的公证活动,即准备契约草稿、认证和执行契约交易或提供建议。因此,个人数据的处理始终基于适用于我们的专业和程序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源自《联邦公证法》和《公证法》。同时,这些规定还导致我们有处理必要数据的法律义务(Art. 6 Para. 1 S. 1 Letter c DS-GVO)。未能提供我们要求您提供的数据将意味着我们将不得不拒绝(进一步)开展正式业务。
4. 我应该将数据传递给谁?
作为公证人,我负有保密的法律义务。这项保密义务也适用于我的所有员工和我授权的其他人员。
因此,只有在个别情况下我有义务这样做时,例如,我才可能传递您的数据。 B. 由于向税务机关或公共登记处(如土地登记处、商业或协会登记处、中央遗嘱登记处、养老金登记处、法院(如遗嘱认证、护理或家庭法院或当局))的通知义务。作为专业和服务监督的一部分,我可能还有义务向公证人协会或我的监督机构提供信息,而后者又负有官方保密义务。作为处理者,可能的数据接收者包括我们的外部 IT 系统管理员、公证软件提供商、网络主机和 NotarNet GmbH。
否则,只有当我根据您所做的陈述或您要求传递这些数据而有义务这样做时,才会传递您的数据。
5. 数据是否传输至第三国?
仅当您有特殊要求或者文件一方居住在第三国时,您的个人数据才会被传输至第三国。
6. 您的数据将存储多长时间?
我在法定保留义务范围内处理和存储您的个人数据。
根据《公证档案和目录管理条例》(NotAktVV)第 50 条第 1 款,公证文件的保存适用以下保留期限:
- 文件登记册、电子文件收藏、继承合同收藏和特殊收藏:100年,
- 纸质文件收集、保管登记册和普通档案:30年,
- 汇票、支票抗议书及附属档案集体档案:7年;公证人可以最迟在最后一次处理辅助文件的内容时以书面形式指定更长的保留期,例如B. 因死亡或存在追索风险而处置的情况;该规定还可普遍用于个别类型的合法交易,例如: B. 死亡处置。
存储期满后,您的数据将被删除或纸质文档被销毁,除非我根据《GDPR》第 6 条第 1 款第 1 句 c 字母的规定,由于税法和商法保留和文件义务(来自商法典,刑法、洗钱法或税法)和用于碰撞检查的专业法规,我有义务将其保存更长时间。
7. 您有什么权利?
你有权利:
- 索取有关我们是否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信息(如果是)、我们处理数据的目的以及我们处理的个人数据的类别、数据可能已转发给谁、数据应存储多长时间(如果适用) ,以及您享有哪些权利。
- 更正我们存储的有关您的不准确的个人数据。您还有权要求我们补充我们存储的不完整数据集。
- 如果存在法定删除理由(请参阅 DS-GVO 第 17 条),并且不需要履行法律义务或 DS 含义内的其他首要原因,则请求删除您的个人数据-GVO 是。
- 要求我们仅在有限范围内处理您的数据,例如B. 例如,在我们审查您的更正或反对权利时,或者在我们拒绝您的删除权利时,提出法律主张或出于重要公共利益的原因(参见 DS-GVO 第 18 条)。
- 如果我们为了公共利益执行我们的任务或履行我们的公职所必需的,如果您的具体情况有理由反对,则反对该处理。
- 联系监管机构提出数据保护投诉。对我们负责的监管机构是:北威州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国家专员,Postfach 200444, 40102 Düsseldorf,电话:0211/384240,传真:0211/3842410;电子邮件:poststelle@ldi.nrw.de。可以向任何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无论管辖范围如何。